☆ 教务处简介
教务处工作职责
1、根据党的教育方针,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组织制定和实施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教学大纲;拟订各年度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,报院长审批后贯彻落实。
2、定期向学院领导汇报教学工作,提出有关改进教学、加强技能培养、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;并按要求完成院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3、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,结合全国教学改革和学院实际情况,提出学院专业设置、调整的意见,参与制定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工作。
4、制定教学评估指标体系,并参与各项评估工作。
5、负责全院专职师资队伍的建设,兼职教师聘请、审核,建立师资管理系统,做好师资管理工作。
6、进行日常和集中教学检查工作,检查及学生上课出勤率、课堂纪律,了解掌握教学实际情况,总结教学经验,不断改进教学工作。
7、组织学院大学英语四、六级及普通话资格证书等国家级考试,以及学院各类考试工作,制定有关考试的各种规章制度。
8、组织制定、实施各专业实践课的培养计划、毕业实习计划,搞好实习基地建设。
9、做好学院学生的学籍管理及毕业生资格审查,颁发毕业证书工作。
10、按计划做好学院学生教材的订购、发放、保管和结算工作。
11、负责课题研究及教学科研的组织、规划工作。
12、根据联合办学协议做好教学计划、专业和课程设置等工作。
13、做好图书馆、阅览室、电教中心及教学设备的计划、使用和管理工作。
14、提出教务处经费预算计划、审定经费的使用。
15、制定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,并督促检查、贯彻执行。
16、组织好学院各种长、短期班的教学培训工作。
教务处处长工作职责
1、全面负责处内的各项工作。
2、主持教务处会议,研究解决教务处工作的重要问题。
3、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教学情况,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。
4、统筹安排处内各项工作,谋划学院教育工作的发展,研究国家教育改革的思路,开拓新的办学形式。
5、根据学院的方针、目标、要求,及时编制本处的工作计划及措施,并组织贯彻落实。
6、督促检查教处处各科室的工作落实情况。
7、根据联合办学协议,拟定教学计划、专业及课程设置。
8、受领导委托起草有关文件、报告、总结等。
9、负责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,普通话等国家考试的组织安排工作。
10、拟订学院和长短期培训计划。
11、做好与教务处对口单位的联络工作。
12、对专、兼职教师进行资格审核。
13、学院各专业学生实习基地的建设。
14、完成院长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。
教务处副处长工作职责
1、协助处长做好处内工作。
2、分管及负责教学科的各项工作。
3、根据整体计划,组织、督促、检查教学科的各项工作,认真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及时汇报。
4、做好日常教学检查与集中教学检查工作。
5、做好专职师资队伍建设、教学研究与课程建设方面的工作。
6、受处长委托起草有关文件、报告、总结等工作。
7、做好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。
8、完成院长和处和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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